美国是一个基督教立国的国家,基督教通常讲夫妻是一体,父母和孩子都是过客。正是美国有这样的观念,通常在没有任何规划的情况下,米国的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表示优先)。
这就是说,在米国,一旦人死了,对配偶很有保障,但对保护孩子和照顾父母就比较弱了。
这到不是说,谢小萌有什么坏心思,结婚以后,想害死李斯。恰恰相反,她是真想和他过一辈子,直到李斯撒手人寰……毕竟李斯比自己大上二、三十岁呢。
当然了,谢小萌想把自己嫁给李斯,也不是因为他身体怎么棒,看中的,当然是对方的财富了。
虽然李斯的身价和默米家族没法比,不过,把在米国土豪前一百名还是没问题的。根据自己所查到的资料,财富六百到八百个亿,当然是美元了。
当然了,谢小萌也是两手准备。如果李斯跟自己过不了一辈子,她也不怕,因为律师告诉她,米国的情况比较特殊。婚姻的成本极高,离异后夫妻财产更倾向于保护女性和儿童。规定夫妻双方不用任何理由即可离婚,不需另一方的同意,但必须对另一方作出高额补偿。
根据米国《统-婚姻财产法》,结婚后双方获得的所有财产均为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均享有不可分割的一半利益。按照法律,美国男女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要根据双方的收入情况。如果女方收入低,男方要多出钱。在美国,男方如果因为婚外情离婚,在法官判决谁应保有房、车时,通常会将房、车判给女方。
通过律师这么一介绍,这才坚定了谢小萌要嫁给李斯的决心——就算陪不了他度过一生,只要自己不提出离婚,就可能得到对方一半的财产。
六百亿,一半就是三百亿,还是美元……看在钱的面子上,也要赌不把!
之所以给李哲打电话,有两方面的用意:一是,正如孔玲猜测的那样,“通知”他一下,自己有了目标,要嫁人了;二是想搭他的飞机去一趟米国。顺便跟他沟通一下,或者说是交流一番,告诉他,自己为什么要嫁给李斯。
至于是不是还有别的想法,如孔玲说的那样,李斯毕竟六、七十岁的人了,虽然保养的不错,但岁月不饶人,怎么可能和李哲这样的壮汉比呢?一旦得不到某些方面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