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以为项南是那种只知埋头创作,不知世事人情,更不知国外形势的书呆子,所以才百般哄骗,连哄带吓。
但没想到,项南比他聪明得多。
的确如项南所说,兰登书屋是美國最大的出版公司。它的一举一动,都备受业内关注。所以它如果发现什么好书,发现什么好苗子,其他出版社肯定都会跟风而上。
因此,出版公司往往是有杀错不放过。一旦发现可用的苗子,哪怕作品质量没那么高,也会先签下来,防止被其他公司挖走。
而这些苗子中,哪怕有一位作品大卖,都够补偿他们的损失。
就跟现在的偶像公司一样,签新人一签就签一大堆。哪怕自己没资源捧那么多,也不会让给同行。
所以,如果他真的不签项南,那其他公司肯定要签。到时候,万一火了,那他就成业界的笑话了。
而项南本身就是中國最知名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在内地的销量,少于百万册都算是失败的。
像这样的作家,就算去到美國,也不会太失败。就像张爱玲,她擅长写中式,哪怕去到美國后,作品不算太受欢迎,也比新人强得多了。
因此史密斯考虑过后,最终还是选择和项南签了合作协议。
项南自己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翻译成英文,交由兰登书屋出版,兰登书屋支付项南稿酬和版税。
版税抽成比例为百分之十,这也是一般作者的抽成。
如果是像斯蒂芬·金、RL·斯坦(《鸡皮疙瘩》系列)、丹·布朗(《达·芬奇密码》)、尼尔·盖曼(《美國众神》)、乔治·马丁(《冰与火之歌》)之类的大作家,版税抽成甚至能达到三成到四成。
不过,现在抽成虽少,但项南相信,自己终有一天,会取得比斯蒂芬·金、丹·布朗、乔治·马丁还高的抽成。
……
听说项南拒绝了兰登书屋百万美元的买断,而是准备以分成的形式合作,很多人都表示不理解。
他们觉得一鸟在手,胜过百鸟在林。一百万美元,足够花一辈子了。
相反,如果采用版税的形式,万一这本书不火,取得不了高销量,那么项南就赔了。到时候,不要说一百万美元,怕是能有几千、几万美元抽成,都算是好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