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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途平安无事。
因为项南衣着光鲜,日语说得十分流利,任谁也不会看出他是偷渡客的。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旅程,项南顺利抵达东京。
不过,他没有第一时间去找阿杰。
一方面,阿杰现在的处境也不是太好,靠着打黑工赚钱,又脏又累不说,还要担心被警员抓到,日子过得提心吊胆。他现在去投奔阿杰,只会给阿杰带去负担。
一方面,项南对打黑工也没什么兴趣。这项工作又脏又累,赚钱还少,不是他这种人才该做的。
再者说,人性都是嫌贫爱富的。阿杰虽然是他同乡,也愿意叫他一声大哥。但是大哥跟大哥也不同。如果项南先混出头,再去见阿杰,肯定比现在灰头土脸的去投靠他,更受人尊重。
因此项南才没第一时间去找阿杰,他准备先捞第一桶金再说。而这对他来说,就不要太简单了。
项南只在东京站走了一圈,就摸了十几个钱包。每个钱包都有十几万到几十万日圆,也让他很快就攒了百万日圆,相当于阿杰半年的收入。
九零年代初,东瀛经济正处于黄金时代,经济繁荣,物阜民丰,民众的年平均收入为六百五十万日圆。而且因为经济一直快速增长,所以人们都非常舍得花钱。
在马路上打车,直接挥舞着一万日圆钞票;到酒吧消费,什么酒贵点什么酒,路易十三、人头马、轩尼诗,只点清酒甚至会被人笑话。
就连女生谈恋爱,都找三个男朋友,一个负责付车费,一个负责付餐费,一个负责购物消费。
也因此,人人钱包里都有钱。
项南的窃术得自王薄的馈赠,本来就很高的。再加上他习武有成,身手更是敏捷的很,因此偷起来就更容易了。
而且项南每次偷完钱包后,都把钱拿出来,再把钱包给送回去。如此一来,受害者甚至很难第一时间察觉自己被偷,自然也更不可能抓到他了。
项南用了三天时间,扒了近千万日元,随后才衣着光鲜的前去见阿杰。
他乘车来到了大久保四丁目,阿杰的住所,随后敲响了房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