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人不亲土亲,河不亲水亲,遇到老乡有几分乡土情,总归是好事。
“怎么去得花满楼啊?”项南又问道。
“家里遭了蝗灾又遭了大水,俺们一家五口逃难到了京城。”菊仙小声解释道,“实在没活路了,就把我给卖了。”
项南一听,忍不住长叹一声。
这种现象在旧社会真的是屡见不鲜。那些军阀、官员、土豪、劣绅只顾自己的利益,搜干刮净,哪管百姓的死活。
“你要是想你家人,我就送给你点钱,你回去找他们吧。”项南说着,取出一把大洋道,足有二三十块钱,够一家人活半年了。
菊仙一见,却是跪了下来,“少爷,您是好人,您别撵我走,我愿意留下来伺候您。”
她虽是乡下丫头,却也有几分见识。
项南是有钱人,而且心地良善,在这样的人家,哪怕是做丫鬟,也不会吃苦的。
可要是回去找爹娘,等这些钱花完之后,她肯定还会再被卖一次。
这次把她卖入花满楼,侥幸遇到项南这位贵人,把她从火坑里救了出来。下次再把她卖入窑子,她想再遇贵人都很难。
到时候,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客尝,早晨张风流,晚些李浪子,前门进老子,后门进儿子,想想都要恶心死了。
因此与其那样生不如死,她倒不如留在这儿。
菊仙是个很有主意的人。
这从她跟段小楼亦真亦假的喝过定亲酒之后,就毅然决然的为自己赎身,甚至当着大伙儿的面向段小楼逼婚,逼得他不得不娶自己,就能看得出来。
因此她决定的事,就这么定了。
“行吧,既然你愿意留下,那就留下吧。”项南点点头道,“我跟你说一下,这院里原先就住俩人。一个是我,一个是我师弟。他现在还在上小学,你晚上就能看到他了。”
“是,少爷。”菊仙点了点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