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喜欢住在市中心的。”
“那为什么?”巧姑不解的问道。
“因为市中心往往更乱。”项南笑道,
“美国发展得早,上个世纪就已经十分繁荣,所以市中心很多都是几十年前的建筑,配套设施比较陈旧。因此有钱人都往郊外搬,住在郊外的新房子里。这样市中心的房子就开始贬值,逐步被很多穷人占据,还有很多的流浪者。所以市中心往往更混乱,更肮脏,犯罪率也非常高。”
“原来是这样。”巧姑点了点头。……说着话,项南已经将车开到自己家。
这是一座中产阶层聚居的小区,每栋房子价格都在十万美元以上。这样的价格,变相将穷人淘汰出去。
项南买得房子是上下两层,共有三间卧室、两个卫生间、一个客厅、一个厨房、一个车库,一个花园……还是很漂亮的。
当然,以项南的身家,完全可以负担得起更好的房子。因为他现在通过股市的投资,已经将一千五百万美元本金,变成了三亿美元。
即使在美国,他也属于是金字塔尖的人物。只不过他要顾及巧姑的感受。
若是一来美国,就住进占地几百亩的豪宅,有着几十、上百位仆从服侍,那巧姑肯定接受不了的。
所以还是循序渐进,先让她住在这种郊外小区,等她习惯之后,再往豪宅迁移,这样才更稳妥。
况且对他二人来说,其实这么大的房子,也足够用得了。
“看吧,这就是咱家了。”项南笑道。
“真漂亮。”巧姑打量着自己的新家,都两眼冒星星道。他们在乂坞的房子花了两万人民币修建,已经算是乂坞独一份的房子了。
外面还抹着水泥,镶着瓷砖。但是跟这座房子相比,还是远远不如。这所房子外观非常漂亮,红瓦黄墙,掩映在树木之间。
等进到里面,就见地板镶得都是瓷砖,光可鉴人。而且沙发、桌椅、橱柜、电视、冰箱、洗衣机等,一应俱全,让巧姑都看花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