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这就是人不可貌相吧!
“正是小人,小人的狗肉在沛县那是出了名的。”樊哙自得道。
“那就来两斤尝尝,再来一壶酒。”郝帅吩咐道,随即找了张角落的桌上坐了下来。
“好嘞,客官稍等……”樊哙应了一声,前去忙前忙后,大约两三分钟过后,狗肉美酒就被端了上来。
桌上的狗肉呈棕红色,色泽鲜亮,闻起来气味浓香,看起来很让人有食欲,连郝帅这个对狗肉不是很感兴趣的人都忍不住拿起筷子夹了块肉吃进嘴里。
入口韧而不挺,烂而不腻,味道鲜美,确实是名不虚传,难怪能流传千年。
就在郝帅吃的兴起时,店铺内走进了一个留着八字胡,头发散乱,邋遢流气的男子,那男子先是环顾了四周,登时发现了店铺内唯一的一个客人。
“哎呦,兄弟,这次终于逮着你了!这回看你往哪跑!”那邋遢男子直接走到郝帅身边,伸手一把抓向郝帅的手腕。
小主,
以郝帅的身手,怎么可能让他抓住,郝帅只是将手稍微往旁边移动了下,躲过了那略显黝黑的大手。
那男子也不觉得尴尬,自顾自的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看着郝帅。
“你确定没认错人?”郝帅些许玩味的看着眼前的男子,这经典的桥段郝帅都不用问就知道眼前这人是谁了,内心思考着要怎么耍耍这西汉的开国皇帝刘邦。
“我是你刘兄啊。怎么会认错呢,不记得我啦?!”刘邦一边说,一边自来熟的端起酒壶对着壶嘴喝了起来,同时伸出脏手,将碗里的狗肉每一块都咬上一口,又放回了碗里后,这才抓起最大的一块狗肉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郝帅见刘邦这熟练的动作,就知道他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
“别我一个人喝啊,你也喝。”刘邦边吃还不忘拿起酒壶给郝帅倒了一杯酒。
郝帅没去动酒杯,而是神情淡漠的看着刘邦的表演。
“怎么?兄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