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若是学会了,这狗从哪来?”
他又想起这事,不能学了御狗术,却连只狗也没有吧?那学了有个锤子用。
“老狗会生的,这种好养,从小长到大,对人最熟悉”,王正才闻言,思索起来,说道:“也可以从外面领回来,那些别人抛弃的,或者出生便无人照看的,都可以。但是会麻烦些,有的狗常被人打,对人比较抗拒,受不得刺激,所以要花费的时间就比较长。”
“懂了”张文书点头,皱眉沉吟,“那你说,这一只母狗能生几只?”
他见过狗狗生崽,自己也养过狗,但那时候年纪小,知道的东西有限。
“头一胎会少些,两三只,三四只这样”,王正才见他表情严肃,知道担心,笑道:“狗不是人,生起来比较简单,环境好的话,一年可以生两回,每回得有六七只呢。”
张文书在心里简单地算了一下,这速度还可以。
如果基数够大的话,数量还是相当可观的。
没有继续再问下去。
继续的话,接下来是实操的事情,那就并非言语所能解决的了。
这两日有王正才协助,狩猎的情况相对顺利。经过几次试炼,营地的人独自完成任务,似乎也越来越稳定。
但他对狗子们的渴求,却越来越强烈。
营地是有狗的,那只大黑狗。
论战斗力,或是通人性,大黑同志远胜于王正才的狗子们。但张文书知道,大黑狗是个特例。它来的时候便是如此,并非是他,或者别的人训练出来的。
这完全没有复制的可能性。
但王正才的狗子们,是有可能的。
它们并非什么名贵品种,是这片土地上土生土长,最为普遍的狗。有个好处是,老祖宗经过层层筛选,留下这玩意,未必长相出众,或有什么特殊才能,但性价比绝对是高的。
最明显的一点是,好养活。
张文书小时候养的狗便是如此,给大米干饭吃,给玉米稀饭也吃。有肉吃会很兴奋,哼哼唧唧,摇头摆尾,只倒些没滋没味的开水泡饼,也能狼吞虎咽吃的肚子溜圆。
说是杂食动物,确实很杂。
张文书给自己的狗喂过西瓜皮,塞过白萝卜,投过小白菜……它虽然尖牙利齿,长的像个吃肉的,但真的啥玩意都吃。
好养活,在这末世,便是天大的优势。
它们有资格活下去。
张文书在认真考虑这个事,狗子们能做的事很多,这在王正才身上体现的很明显。它们可以护卫营地,对付丧尸和野兽,也可以应对心怀叵测的幸存者,甚至还能自己寻找食物,养活营地里的人。
性价比之高,仔细一想,非常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