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云的身体越来越差了,上次病过一场以后,廖府的事,都交给云绡了,她只负责养病。
夫人青莲派了二夫人半夏来给自己治疗,配了上等的药方,用名贵药物保着。
为廖府操劳一生,可是廖府,也给了诺云应有的尊重和体面,虽然只是一个丫鬟,孩子们对她都是很恭敬的,姑姑,姑奶奶的喊着,谁也不会把她当作下人。
到了暮年之时,诺云跟青莲一样,享受着廖府给予的尊荣,可她的心事,却越来越重了。
百年归根,入土为安,这是每个人都关心的身后事,可诺云百年之后,应该去哪里呢?
诺云自己是想葬在小姐陈仪身边的,到了地底下,她也要去伺候小姐。
但是没名没分,不过是廖府的丫鬟,有什么权力葬入廖府的祖坟?
越想越难过,廖府孩子们孝顺,大抵也只能随意找一块墓地埋了吧。
诺云五岁就卖到了陈府,在陈家伺候了十几年,在廖府伺候了三十多年,她的心里,除了小姐陈仪,就是廖府一大帮子人了。
三十多年,呕心沥血,无论是老爷夫人,还是孩子们,个个都是诺云的牵挂。
只要想起百年之后,就要孤单的葬在孤坟岗上,诺云心里就难受。
五岁之前,诺云是悲苦的。她有爹娘,还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弟弟。
父亲做一些小生意,家里也有一处院子,相对来说,诺云家也是中等家庭,不至于到卖女儿的地步。可是她残暴又自私的父亲,只喜欢最小的儿子。
诺云两岁就记事了,因为她父亲,经常毒打母亲和姐姐,两岁的诺云,走路都不稳,就会看父亲的脸色了。
无论多冷多饿,只要爹爹在,她就不敢哭。弟弟吃着大馒头,吃着瘦肉粥,诺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口水直流。
家里也没有穷到吃不起饭,可是父亲把她们三姐妹不当人啊,好吃的,好穿的,都得留给弟弟。
而三姐妹,全部都成了弟弟的丫鬟,伺候他,还要挨打。
诺云的母亲被父亲打怕了,也不敢为女儿争取什么,只能看着他们衣不蔽体,毫无尊严的活着。
诺云三岁的时候,她亲眼看到大姐被父亲卖了,拿了人牙子180两银子。
诺云记得姐姐被人带走时,哭得很凄厉,嘴里喊着:“爹娘,别把我卖了,我可以做饭买菜洗衣服,还可以照顾弟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