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无法拒绝的条件!

接到比尔达菲电话,王霸刚刚结束一天的训练,

明天就是西决首战,他没有练的太狠,保持每天的训练量,调整好状态,明天要取得开门红!

“快船老板邀请你共进晚餐,有事情想要亲自跟你谈。”

比尔达菲说话的声音都有点颤抖,

他是情绪比较稳定的人,很少有事情能让他失控,能让他激动成这样,想必是大好事。

王霸倒是很淡定:

“是什么事非要我亲自谈?”

“他想要邀请你去快船,顶薪加3年的代言合同,每年2000万美金,3年以后球队用伯德条款签约你,并且提供场外价值最少1亿美金的代言!价格还能再谈。”

“开玩笑吧?”

不能怪王霸不信,实在是快船开出的条件太吓人。

联盟对顶薪合同有具体的规则,

球龄0到6年的球员,顶薪工资为球队工资帽的25%,球龄7到9年的球员,顶薪工资为球队工资帽的30%,球龄10年以上的球员,顶薪工资为球队工资帽的35%。

联盟最大牌的球员勒布朗,都必须在规则内拿顶薪,不能超过,即便触发过伯德条款,薪资也不会超过太多。

快船的合作条件,真的是不计代价,跟乔丹当年成为自由球员的情况很像。

很多球迷都知道,96年乔丹成为自由球员,他跟公牛签的一份合同,薪资高达3000,要知道那个年代工资帽只有2500万美金!

市面流传有很多小道消息,

有人说是联盟所有的球队老板为了收视率,同意乔丹薪水不算在工资帽内,甚至还说乔丹的薪资是全联盟所有球队平摊的,

还有说是斯特恩特许,希望乔丹再次拯救NBA,

也有说是那个年代,每支球队有一名球员的薪资可以超过工资帽,

实际上都是谣传,

老板供养乔丹和斯特恩特许,都是在神话乔丹,真实情况并非如此。

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