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跟踪

小法庭 柳知非 3896 字 2个月前

“宝马X6。”

张啸虎刚才还坐如铁塔般的身躯,这会儿向后靠了靠,像是对蔡幼婷说话,又像是自言自语:“怪不得呢。”

蔡幼婷的柳叶眉往上挑,她长时间注视着张啸虎,她的身价和安全寄托在对面这个一身制服的男子身上。

张啸虎接着问蔡幼婷:“女士,你下班的时间是固定的吗?”

“不固定,不过我经常回来得很晚。”

“女士,从今天开始,你下班走习惯走的路线,而且,要晚一点儿下班。还有,你从单位出来之前,一定先给我打电话。”

蔡幼婷拖到九点才从办公室出来,本来她是可以早一些出来的。她记住了张啸虎的话。

车上路了,很奇怪,这一次夹克男的踪影竟然全无。

按照张啸虎的嘱咐,她的车速很慢,慢得让自己都怀疑踩油门的脚不是自己的。现在是梅苑路,距离自己居住的紫岸华庭小区已经比较近。在杏花路交口,昏暗的路灯下,前方出现了两个人影,鬼魅一般地缓慢移动,两人时而交头接耳,时而回头朝她的车张望。

这条路行人稀少,蔡幼婷的心跳骤然加速,她踩了一脚刹车。

斜刺里冲出一群人,现场上演了一场老鹰扑食,两个人影没来得及反应,被突如其来的力量强制“扑街”,那个动作,比网络小说扑街的动作还要帅。

“快追,别让后面这个跑了。”

一个声音在高喊。

蔡幼婷拉下手刹,推开车门。

一位高个子男子正在向腹部贴地的男子问话:“说,叫什么名字?”

“庄天翼。”

“你呢?叫什么名字?”高个子男子又问另一人,这人也是腹部贴地。

“岑吟。”

蔡幼婷走上前,激动地叫了一声:“张警官。”

高个子男子正是张啸虎,今天他和同事都穿便服。蔡幼婷看见的两个人影便是庄天翼和岑吟。

一位警察押着一个戴手铐的男子从后方走来,向张啸虎报告:“警长,第三个也抓到了。”

张啸虎走上前问戴手铐的男子:“叫什么名字?”

“佟智。”

蔡幼婷打量着戴手铐的男子,突然放声说:“张警官,就是他!他就是那个穿夹克跟踪我的人。”

蔡幼婷终于知道,这么多天跟踪自己的夹克男叫佟智。佟智今天落在后头是为了观察后路,俗话叫“望风”。

“奇怪,你今天怎么不穿夹克啦?”蔡幼婷问。

佟智抬头看了蔡幼婷一眼,没有说话,又把头低下了。

7.终局

因为是未成年人,警察每一次讯问佟智时,都通知佟智的妈妈潘凤霞到场。

佟智是高中三年级的学生,今年十七岁,学习成绩不好。通过玩电子游戏认识了两个朋友,一个叫庄天翼,一个叫岑吟。庄天翼今年19岁,岑吟二十岁。三人经常在一起吃饭、喝酒。这一天,三人又聚在一起。佟智说自己的“氪金”余额不足,爸妈又不愿意掏钱。

“我们想办法搞点儿钱吧。”庄天翼说。

“怎么搞?”岑吟问。

“现在满大街都是有钱人。”庄天翼说。

岑吟一拍脑门儿说:“诶,我想起来了。我在紫岸华庭当过一年保安,看见一个女的,开的是宝马,她的房子值1000多万呢。有一次我还在金融中心大厦看见过那个女的。”

“对呀,这种地方上班的人都有钱。”庄天翼说。

“你们说的紫岸华庭就在我家旁边诶。”佟智插话说。

就这样,三人一拍即合。决定从宝马车主身上弄些钱花。三人计划在人少的地方把宝马车截停后实施抢劫。

“现在的人出门好像都不带钱,怎么办?”岑吟问。

“这好办,我们让她交出银行卡和密码。”庄天翼说。

三人做了分工,庄天翼和岑吟准备作案工具,佟智因为距离紫岸华庭近,就负责打探宝马车主的行车路线。没想到宝马车主发现被跟踪,不断变换行车路线,佟智被迫多跟踪了几天。

潘凤霞了解案情后又急又气,悔恨自己对佟智管教不严。潘凤霞从朋友圈知道肖问豪制作的系列节目《小法庭》,尽管为佟智委托了律师,还是想再听听肖问豪的建议。

肖问豪收到潘凤霞的求助私信后,照例邀请酷博士和戴聪明通过网络解答。

酷博士和戴聪明一致认为,佟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是属于犯罪的一种“未完成形态”。

三个月之后,法院作出判决。庄天翼犯抢劫罪,系主犯,但行为属于犯罪预备,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三之规定,决定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岑吟犯抢劫罪,系主犯,但行为属于犯罪预备,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三之规定,决定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佟智犯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其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因系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三之规定,决定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肖问豪依据佟智的故事,制作了一期《小法庭》,定名《跟踪》,节目中以“小智”代指佟智。

对话以肖问豪的问题开始:“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跟踪也构成了抢劫罪?”

“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跟踪是为犯罪制造条件。”酷博士回答。

戴聪明补充:“小智的跟踪行为是为了掌握被害人的活动规律,从而确定作案的地点,就是俗称的‘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