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两个同学(上)

小法庭 柳知非 1670 字 2个月前

“那使不得……我说过,费用我们可以商量嘛……”

“商量?这么跟你说吧,能商量的只能是赔偿,那就看你们赔多少了。”

男子露出的目光像两把刀,仿佛能刺进高山的心脏。

“你的意思是……”高山小心翼翼地问。

男子忽然拍了拍高山的肩膀,笑着说:“你呀,就认栽吧,我只要举报到文化旅游局,你最少也得交1万的罚款。”

“你……”高声睁圆了双眼,气得说不出下文。

“咱们可以做个生意,你只需要给我1000元,咱们就两清了,怎么样?”

高山低头不语,他确实知道允许未成年进入歌舞厅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也知道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歌厅要被处罚。

男子继续说:“哎哟,看看你,磨磨蹭蹭的,给我1000元,你还赚9000元呢。”

高山咬咬牙,掏出1000元递给男子,望着两个男人的背影离去,心里只剩下愤怒和后悔。

经营歌厅多年,高山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从前对未成年人模样的顾客基本上是半推半就,只有心血来潮的时候才问一句年龄,当然,他也知道,这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高山走到歌厅的门口。

“对年轻人要严加盘查,凡是看着像学生模样的一律查看身份证。记住了吗?”

“记住了。”

2.年轻的女顾客

“多大了?”

“十九。”

牛思壮拦住了一位年轻的女子。甄凡事件后,高山加强了门卫的力量,歌厅进门配备两名门卫,牛思壮是领班。

“请出示身份证。”

“给。”

牛思壮接过身份证,见身份证写的是:廖紫蝶,出生于2004年3月19日,牛思壮按了几下计算器,挥手让女子进入歌厅。

半个小时过去了。

“你们凭什么不让我进去,我女儿在里头。”

歌厅门口传出一阵吵闹声。

门口是一位中年男子,他被牛思壮拦住了。男子就是那天来到歌厅的甄凡的“爸爸”。因为那天他大闹歌厅,被牛思壮记住了模样。

小主,

牛思壮因为盘查顾客的年龄分散了精力,“防线”还是被突破了。甄凡“爸爸”挤进了歌厅,快速冲向歌房所在的区域。

牛思壮在追赶,一位服务员见状也跟了过来,但是已经晚了。甄凡“爸爸”进入“花语厅”,刚刚进门的那位名叫廖紫蝶的年轻女子和另一位男子在一起唱歌。

“紫蝶,你说,这男的给你多少钱?”

男子问廖紫蝶。

“爸爸,哥哥给了我300元陪唱费。”

“好啊,你们歌厅真的厉害,让未成年少女进入娱乐场所,又让未成年少女陪客人唱歌,两项违法呀!”

甄凡“爸爸”的话吓坏了牛思壮和服务员,但是牛思壮没有忘记辩解。

“进门的时候我们检查了身份证,她已经十九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