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四章 必要之恶

主打一个效率至上。他可没有闲情逸致陪这些人玩过家家。

有这时间干什么不行?

“佐藤警官,我有事要问你。”

此时的佐藤美和子仍然在对三人组进行审问调查。

在确定这是一件杀人案后,她追问的就更加仔细。比如死者的为人、他们对死者的看法、案发当时他们具体的行为活动。

她试图从这些平平无奇的对话中,找出可能存在的破绽。

突然被陆仁打断,佐藤美和子显得有些不满。

“有什么事不能一会再说么?我现在很忙。”

“这件事很关键。”

“没事没事,我们不着急的,您先忙。”

三位嫌疑人一见陆仁有事找这位女警官。哪还敢继续在这碍事。

“那好吧。”佐藤美和子和陆仁走到了房间的角落,她抱起胳膊,态度十分冷淡,“有什么事就快说。尽量长话短说。”

“你手上这枚戒指,是谁送给你的?”

“戒指?”佐藤美和子并没有想到陆仁会突然提及这件事,“这是我自己买的。怎么,不行嘛?”

她指了指陆仁的左手,“你手上不还戴着两枚戒指。我戴个戒指又怎么了?你管的也太宽了吧。”

“没,当然没问题。这是你的自由。不过你对我的态度貌似有些不太友好,我做错什么了么?”

“你真不知道?”佐藤美和子的眼神复杂难明。

“大概知道。但我不觉得那件事是我做错了。”

严刑逼供究竟有没有必要。

其实谁也不知道。

它或许是一种必要之恶。

毕竟对于某些死硬分子来说,普通的审讯手段对他们而言是完全无用的。

必须得出重拳!

但在出重拳的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保证,他们不会牵连无辜。

通过牺牲一小部分无辜之人,从而换取绝大多数人的安全。

简单的一剖析,就会发现,这件事情的本质就是那个经典的电车难题。

究竟是救一个人,还是救一群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理由。

至于陆仁自己的话,他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不管是那一个人,还是那一群人,和他都没有什么关系。

如果真要让他来选的话。他或许会研究一下,如何平等的创死轨道上的每个人。

咳……回归正题。

搞清楚戒指一事后,陆仁走到高木身边,如实道:“戒指是她自己买的,不是别人送的。其他我就不清楚了,你自己问吧。”

“嗯嗯,真是太感谢陆仁先生你了!”

陆仁摆摆手,把注意力重新放在了凶杀案本身。

如果他所料不错,那凶手的杀人手法无非就是那么回事。

唯一存在出入的,就是把钥匙送到死者手上这个环节。

按照柯学案件的尿性,凶手一定是借助了某项工具来实现的。

直接扔会显得太莽,太没有技术含量。

所以那个工具会是什么?

气窗和床之间的距离足有四米。

难道是一根足够细又足够长的棍子?

把棍子从气窗伸进去,一头抵着死者的掌心,让钥匙孔穿过棍子,然后顺着棍子一路滑到死者的掌心。

这么做倒是可以。

但这样绝对禁不起搜查。案发时间是四点,毛利他们五点起的床。

短时间内凶手无法销毁这根棍子,就算丢弃,也只能丢弃在附近。

因为如果丢弃的地方过远,一时间回不来,就很有可能会被人发现他此时不在家。

这就有些太过可疑。

陆仁更倾向于,凶手在作案之后,迅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既然如此,那件作案工具就一定放在凶手房间内,或者干脆就是放在自己身上。

而且还要禁得住检查。

陆仁紧接着又想起一种可能成为作案工具的事物。

女士胸罩内的钢丝。

如果真是这个东西的话,那三名嫌疑人中唯一的那一名女性,肯定就是杀人凶手。

只是……钢丝能有这么长么?

这可是近四米的长度……

陆仁姑且将其列为一个备用选项。

再或者,凶手并不需要像他想的那样,必须一次成功。

凶手其实可以多次尝试。

只需要借助吸铁石和一小段绳子就行。

通过气窗把钥匙往死者手上扔,就算一次不成功,也可以用绑在绳子上的吸铁石,把钥匙吸回来,再重新扔。

只要死者家本身就有吸铁石,案发之后顺手把吸铁石放回去就行。

至于绑着吸铁石的绳子,或者也可以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绳子。

它可以是一条四米长的线,事后拿打火机把线一烧就行。火烧后剩下的灰烬,狠狠心直接吃下就行。

只是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首先就得确认两点。

第一、死者家里真的有吸铁石。

第二、凶手得有一定准头。

就算有吸铁石这一后备手段,能让凶手进行多次尝试。

但这个次数总归是有限的。

作案时间应该越短越好,迟则生变。

虽然那会是早上四点,但保不齐那会正好有人经过死者家,并看见庭院中有个神经兮兮的人站在气窗门口。

真要如此,岂不完蛋。

而且不光扔钥匙的准头足够,回收钥匙,扔吸铁石的准头也得足够。

房间内总会有其他金属制品。

这要被吸铁石吸住,制造响动,那就一切白搭。

这个方法陆仁自认为可行,但对于菜鸡而言,风险还是有些高了。

陆仁开始重新观察整个案发现场。

死者的这个卧室,其实和一般卧室不同。更像是高级酒店的房间。

不光有客房、独立卫浴、甚至还有一个厨房。

厨房的大理石台面上,正放着一个咖啡机。

陆仁走近一瞧,发现咖啡机的底部还残留着些许咖啡液。

结合死者是喝了掺有氰化钾的咖啡中毒而死。

那当时的情形大致可以分为两种。

一、凶手敲门进屋时,死者还没开始泡咖啡。

二、死者已经泡好了咖啡,并倒在了杯子里,

后者的话,凶手下毒的方式就只有一种,往杯子里下毒。

前者就还多出了一种选择,往咖啡机里下毒。

只是往咖啡机里下毒的风险,或许会有一些高。

比如要是咖啡是凶手帮死者泡的,那死者或许会邀请凶手一起共饮。

这并非不可能,厨房头顶的储物柜中,就存放有大量的杯具。

陆仁又想起毛利刚才所说,死者具有很严重的强迫症。

那他喝咖啡的时间,很有可能都是定好的。

凶手正是算准了这一点,专门挑选的这个时间敲门。

死者的床头柜上有一个盛放咖啡杯的托盘。

凶手很有可能就是趁着咖啡杯还放在托盘上的时候,把氰化钾给下到杯子里。

想做到这一点并不难。

正常人听到敲门声,是不会端着滚烫的咖啡前去开门的,肯定是顺手把杯子放在手边的托盘上。

这样等进屋之后,凶手再随便找个借口分散死者注意力,就能轻松的下毒。

这个杀人手法,所能留下的破绽并不多。

敲门的时候,并不会留下指纹。

下毒的时候,因为手不会直接接触咖啡杯,所以同样不会留下指纹。

等死者死亡后,他这时候再戴上手套,就更不可能留下指纹。

接着无非就是制造密室。出了房间锁好门窗,从气窗处把钥匙扔到死者手上。

这一过程中,凶手使用了何种工具暂时还不得而知。

目前来看,现阶段所存在的唯一一处破绽,就是凶手慌乱中戴反的戒指。

这一点也有两种可能。

一就是毛利所说,凶手求财掉包了戒指。

陆仁仔细思考一阵,觉得这个可能性并不高。

因为真戒指不好藏匿。

不管是放在房间还是放在身上,很容易就会被警方发现。

当然,他也有可能是随手扔在庭院中,赌的就是警方发现不了。

而且就算真发现了,也无法通过被扔在院子里的戒指锁定嫌疑人。

虽说如此,陆仁还是觉得这样做不值当。

假定警方当时真的没有找到这枚真戒指,让凶手计划得逞。

可这枚戒指怎么出手就又是个问题。

首先它不是那种只在戒面上镶嵌了一大块宝石的戒指。

这种戒指脱手简单。把宝石取下来直接卖。

死者的这枚戒指上镶嵌的是大量砖石。

砖石这东西买回家的那一刻,就迅速贬值了。转手卖也卖不出高价。

除非是克拉数比较大的砖石,可死者镶嵌的全都是碎钻。

把砖石拆下来卖根本卖不了几个钱。除非凶手本身或者有十分亲密的人从事珠宝加工行业。

做一下再卖还差不多。

如果不拆砖石,整个戒指直接卖。

那风险实在太高,极其容易暴露自己。

还有就是,死者现在手上戴的这枚戒指。

这枚“假”戒指的做工很精良,凭肉眼很难分辨出真假。

仿制的难度自然也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