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目暮认下此事,松本不好直接驳了目暮面子,于是便选择了沉默。
而他的态度自然也就代表着警方退了一步,既然如此,陆仁也不会继续穷追猛打,此事便就此揭过。
陆仁整理了一下思绪,把话题重新放回了案件本身,“除了伤疤呢?还有没有别的证据,能锁定嫌疑人。”
松本清长:“凶手当年作案的时候,戴着帽子贴着一脸的络腮胡。这一看就是专门做过伪装,从外貌上基本无法辨认出凶手是谁。而且毕竟都已经过去二十年了,外貌肯定会发生很大变化。”
“那指纹呢?你当时不是从犯人手里夺过的武士刀?上面没有他的指纹?而且你不还砍伤了他,刀身上应该留有血迹。”
“凶手一直戴着手套,刀身上并没有检测到他的指纹。至于血迹,这把刀是他犯下连续杀人案的凶器,上面沾有太多人的血,无法单独检测出他的血液。”
连续作案后依旧乔装打扮,并且始终都戴着手套。
这人的警惕性和反侦察能力很强啊。
等下,既然如此……
“那你们怎么能确定十五年前的那起案件也是他犯下的?”
“因为我们对外并没有彻底公开凶手具体的杀人手法。而十五年前的那起案件的杀人手法和二十年前的十分相似。基本可以排除模仿作案的可能性。”
“二十年前,十五年前。”毛利嘴里低声念叨的同时,还在努力调动着自己的回忆。
好在终有所得,他兴奋道,“我想起来了,是不是那起在背上用刀刻字母的案件?”
“没错。”目暮点了点头,继续对陆仁解释道:“凶手是先用电击枪电晕被害人,用刀将其杀害后,还要在其背部刻上英文字母。由于我们对外隐瞒了字母的存在,所以这种手法基本不可能模仿作案。”
这个小日本玩的倒还挺花里胡哨。
陆仁接着问道:“除此之外呢,凶手还有没有其他特征?”
“那个犯人喜欢用口哨哼一首曲子。”
“可警视长……”毛利犯难道,“这都过去二十年了,犯人不太可能还喜欢那首歌吧?”
“不,这个可能性其实很高。”陆仁这次赞同松本清长的说法,并给出了相应的解释,“凶手在二十年前的连续两起杀人案中,使用了相同的手法。”
“五年后,在武士刀被夺走的情况下,他换了一把刀后还坚持使用同一种杀人手法。这种行为除了可以看做是对警方的挑衅外,还能侧面反应出,凶手很可能是一个极为循规蹈矩则守旧的人。”
“没错,我们警方也是同样这样认为的。”松本清长犹豫片刻,说出了一个猜测,“而且我们猜测凶手用口哨哼的那首歌,对他而言有特殊的含义。”
“特殊含义?什么含义,那首歌是什么?”
“这个我们暂时不能告诉你们。我们需要拜托你们去做一件事。”
目暮紧接着回道,“我们希望你们去试探一下,看看他们平时都喜欢哼什么歌。如果你们事先知道了那首歌,那到时候很可能会露出破绽。从而被潜藏的凶手察觉到。”
这个说法,倒也有几分道理……
毛利此时已经举手敬礼,表示自己一定能完成这个任务。
嗯……他大概是回忆起了自己曾经的警察生涯,并将此事当成了上级派给他的任务来做。
松本清长又交待了几句后,毛利就转身离开。陆仁并没有跟着他一起回去。
目暮他们的说法合理不假,但打探情报这种事,毛利一干人就足够了。
“毛利老哥已经走了,现在你们可以和我说那首歌究竟是什么了吧?”
松本清长这下倒是没再继续坚持,直接道:“那首歌是《LetItBe》。”
甲壳虫乐队的歌?
陆仁前世就听过这首歌。它是1970年由甲壳虫乐队创作并演唱。
甲壳虫乐队被誉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摇滚乐队之一,而这首LetItBe则是他们散伙前的最后一首歌,知名度很高。
这首歌传唱二十年之久,倒是十分正常。
可要说有什么特殊含义,陆仁一时间还真想不到。他前世仅限于听过这首歌,没有去深挖过这首歌的内涵。
而且任何作品被创作出来后,解释权就不再独属于创作者本身。
不同的人对此有着不同的见解。
谁知道那个凶手是怎么看待这首歌的。
算了,还是直接问警察吧。
“特殊含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