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幕 牛排司令

美国大富翁 月雨白 2112 字 1个月前

因此,这个年代的美国,主流做牛肉的方法是炖牛肉。

一锅牛肉一直炖着,直到将里面的牛肉炖烂为止。

但是,汤姆逊说这菜不是炖的,那难道是……牛排?

道格忽然想到了牛排。

他曾经也打过牛排的注意,因为牛排相对来说加工简单,并且牛肉的价格也低,可以充当工人的食粮。

但是,道格在尝试了之后,却发现了一个问题。

那是牛排做完了,除了年轻人,只要牙齿稍微不太好,不可能吃的下去。

道格又尝试了几次,最后虽然也能做出来口味能接受的牛排,但是却完全脱离了他简单好做的目标。

牛排想要容易咀嚼,不光要切的薄,还要用锤子破坏本身的肌肉组织。

只有这样,制作出来的牛排,才能较容易吃。

有这么多的时间,还不如直接从动力车间通一条蒸汽管道炖牛肉呢。

回忆完这一切的道格回答道,“牛排!”

“你怎么知道是牛排!”汤姆逊脸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他可没有想到,这个年轻人居然会想到牛排。

要知道,未经改良的牛排,在汤姆逊这个阶层的人看来,是平民的食物。

要注意,这里是平民而不是贫民。

贫民窟里的那些人,自然是吃不吃牛排的。

为什么牛排的定位会是这样呢?

首先,是因为牛肉很难做,做不好了口感会很差。

其次,是牛肉这种东西,实在是太大众了。

对于有钱人来说,物以稀为贵。

只有那些产量极少,又凝聚了很多人劳动的食物,别人吃不起的食物,才能配得起他们的身份。

拿蛋糕来说,涂满了奶油的生日蛋糕,曾经是一件用来炫富的食品。

为什么呢?

无论是威风蛋糕本身需要的搅拌次数,还是奶油需要的搅拌次数,都十分惊人。

与此同时,在欧洲地区,甜品本身也是一种奢侈品。

道格前世的时候,曾经去过欧洲,那里的糕点甜的不要命。

有一种说法是白人对于甜味的敏感度不够高,但是道格却觉得是,这是一种“缺什么要多什么”的心跳。

曾经,甜食对于他们来说是奢侈品,现在他们能吃了,自然往死里添加。

像是穷人乍富,牛奶都要买四瓶,一瓶加糖,一瓶加盐,一瓶倒掉,一瓶喝。

再加蛋糕和奶油,都需要不停的搅拌,拌入空气,让它们变得蓬松。

而在没有电动机器的时候,只能人工来做搅拌,如此一来,成本十分可观了。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的进步,搅拌也越来越轻松了。

因此,蛋糕也从一个单层蛋糕,开始变得越来越高。

好像有一百零一层,是这个世界最幸福的人一样。

但实际,蛋糕只是炫富而已。

对于蛋糕如此,对于肉类同样如此。

相于内脏以及一些怪怪地方的肉来说,牛身的肉是最廉价的。

因此,富人是不屑于吃的。

他们更喜欢吃的是那些稀有的部位,哪怕那些地方难吃,他们也依旧要吃。

可以说这是一种化。

但是,道格对于这种因攀而生的化却不认同。

汤姆逊也没有去追究道格究竟是如何猜到是牛排的,他只是单纯的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同样喜欢牛排的人而开心。

而道格,虽然不是很喜欢牛排,但是却也不讨厌。

对于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只要是肉都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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