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这个年代的美国,主流做牛肉的方法是炖牛肉。
一锅牛肉一直炖着,直到将里面的牛肉炖烂为止。
但是,汤姆逊说这菜不是炖的,那难道是……牛排?
道格忽然想到了牛排。
他曾经也打过牛排的注意,因为牛排相对来说加工简单,并且牛肉的价格也低,可以充当工人的食粮。
但是,道格在尝试了之后,却发现了一个问题。
那是牛排做完了,除了年轻人,只要牙齿稍微不太好,不可能吃的下去。
道格又尝试了几次,最后虽然也能做出来口味能接受的牛排,但是却完全脱离了他简单好做的目标。
牛排想要容易咀嚼,不光要切的薄,还要用锤子破坏本身的肌肉组织。
只有这样,制作出来的牛排,才能较容易吃。
有这么多的时间,还不如直接从动力车间通一条蒸汽管道炖牛肉呢。
回忆完这一切的道格回答道,“牛排!”
“你怎么知道是牛排!”汤姆逊脸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他可没有想到,这个年轻人居然会想到牛排。
要知道,未经改良的牛排,在汤姆逊这个阶层的人看来,是平民的食物。
要注意,这里是平民而不是贫民。
贫民窟里的那些人,自然是吃不吃牛排的。
为什么牛排的定位会是这样呢?
首先,是因为牛肉很难做,做不好了口感会很差。
其次,是牛肉这种东西,实在是太大众了。
对于有钱人来说,物以稀为贵。
只有那些产量极少,又凝聚了很多人劳动的食物,别人吃不起的食物,才能配得起他们的身份。
拿蛋糕来说,涂满了奶油的生日蛋糕,曾经是一件用来炫富的食品。
为什么呢?
无论是威风蛋糕本身需要的搅拌次数,还是奶油需要的搅拌次数,都十分惊人。
与此同时,在欧洲地区,甜品本身也是一种奢侈品。
道格前世的时候,曾经去过欧洲,那里的糕点甜的不要命。
有一种说法是白人对于甜味的敏感度不够高,但是道格却觉得是,这是一种“缺什么要多什么”的心跳。
曾经,甜食对于他们来说是奢侈品,现在他们能吃了,自然往死里添加。
像是穷人乍富,牛奶都要买四瓶,一瓶加糖,一瓶加盐,一瓶倒掉,一瓶喝。
再加蛋糕和奶油,都需要不停的搅拌,拌入空气,让它们变得蓬松。
而在没有电动机器的时候,只能人工来做搅拌,如此一来,成本十分可观了。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的进步,搅拌也越来越轻松了。
因此,蛋糕也从一个单层蛋糕,开始变得越来越高。
好像有一百零一层,是这个世界最幸福的人一样。
但实际,蛋糕只是炫富而已。
对于蛋糕如此,对于肉类同样如此。
相于内脏以及一些怪怪地方的肉来说,牛身的肉是最廉价的。
因此,富人是不屑于吃的。
他们更喜欢吃的是那些稀有的部位,哪怕那些地方难吃,他们也依旧要吃。
可以说这是一种化。
但是,道格对于这种因攀而生的化却不认同。
汤姆逊也没有去追究道格究竟是如何猜到是牛排的,他只是单纯的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同样喜欢牛排的人而开心。
而道格,虽然不是很喜欢牛排,但是却也不讨厌。
对于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只要是肉都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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