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的是句句惊心,问他们道:
“你们就不觉得这是在坑人吗?”
他们俩听我这么说,面露不满,小何说道:
“蓝坤,你就是死脑筋,什么坑不坑人的,我们将别人拉进来,他们也可以按这个模式赚钱啊!这还真就像一个学校,能赚钱的学校!
你看哈,你交个六千八的学费,学这一个赚钱的套路,然后完成一点业绩,然后你就毕业了,可以自主选择去留,而且,往后你还可以不断的利用这个赚钱,也是挺好的嘛!
只是这里条件差一点、没有完成业绩前限制自由而已,想开点的话,也并没有什么嘛!”
小刘又附和道:
“嗯…哎呀,既然来都来了,船都上了,也几十号人跟我们一样待在这里,干脆就跟他们一样搞起来算了,逃跑还有风险呢!”
我听着小刘、小何这一句句话,一面再一次慨叹他们洗脑的高超,一面竟也陷入了犹豫。
这样做难道真的不算坑人吗?
按照他们这个逻辑,好像被拉进来的人,也确实每个人都能通过这个模式完成业绩、赚到钱,而且拉满六个人就可以自由离开,甚至后续还能不断地赚取佣金。
有那么一刻,我竟然也在想,要不,就也跟着干吧!捋一捋,好像被拉进来的人也确实不算是受害者,按照他们的逻辑和理念,这似乎的确可以达到共赢、共同富裕。
我的脑子一下子又混乱了起来。一面那样想,一面又有个声音在对自己说:
不对!不对!!!这是个迷魂阵!我不能被误导!!!
可我又好像确实找不到这里面的漏洞所在。
我思考着,一遍遍的捋,终于又捋顺了些,对他们说道:
“不行,不是这样的。
你们想想,第一,这本来就是欺骗,将人家骗来这里,然后强迫人家做这个,我认为,这是绝对违法的!
第二,被我们拉进来的人要是交不上钱,这里又不让他走,他就失去了自由,这更是违法犯罪!
第三,每个人拉进来的人,又去拉别人,这样受害者就会越来越多,更是罪上加罪!
第四,即使前面这三条都不管,但人也不可能这样无穷无尽的一代代拉下去,那样社会不就乱套了,谁还正经工作呢!
所以,我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这不能做,这种事,拉进来做的人越多,危害越大!”
我说这些的时候,他们俩脸色一直在变化,一开始没什么,后来慢慢变得不耐烦,待我说完,他们俩都沉默不语。
小主,
不一会,小何“呵呵”两声,嗤笑道:
“呵呵!哎呀!你比我们高尚,行吧?那你就别做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