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济公和尚救了十二岁的高泉,惩罚了巴吉阮这个恶霸,兴致勃勃来到钱塘门外,却见街道旁边有一个卖狗肉的担筐子放在一处。这个卖狗肉的老板在玉皇阁对面的大照壁(又叫肃墙,就是大门前立的一堵墙)底下蹲着出恭。
此时济公和尚睁开法眼一观,瞧得前因后果出来,叹道:“真是孝子,今天我若不救他,雷必然取他性命。”
想到此处,济公便在那狗肉担子面前问说:“谁的狗肉呀,老板人呢?”
连问三声却无人回应。
其实元朝刚建立的时候,元世祖忽必烈就定下规定谁也不可以吃狗肉,并且不允许打狗骂狗。主要原因是对于游牧民族的蒙古人来说,狗是他们狩猎的好帮手,他们把狗看成是朋友。但是忽必烈、铁穆耳去世了以后,元朝朝廷局势一直不稳定,慢慢地元朝朝廷对这些小规定没什么关心的。在汉人之间,还是有买狗卖狗吃狗肉的一些行为,元朝廷对于此也没多加干涉。
你道这卖狗肉的是什么人?此人姓董,叫董华,住在钱塘门里,家中就他母亲,娶妻子韩氏。董华为人性情多疑,时常对其母亲面前不孝。虽然没什么大过,其实也无非是在言语中不顺而已。早上起来的时候他就跟母亲顶嘴,说她母亲刻薄不知好歹不懂做人。早年之前,董华其父母重男轻女,把董华姐姐卖到富人家换了一笔银子,董华姐姐在富人家不受待见,被虐待而死。董华把姐姐的死都怪在父母身上,十年前父亲死了,留下母亲,董华便将亲姊之死算到母亲头上。虽然没有什么过分行为,但是每日早上就是对其母辱骂。其实当年,卖掉姐姐的人是董华父亲,董华母亲阻止过自己丈夫,但是被丈夫殴打恐吓也就怕了,便不敢管自己女儿的事了。兴许也是报应不爽,董华的姐姐在那户人家虐待死后的一年,董华的父亲就得了急病死了。
董华的妻子韩氏是个贤惠的妇人,经常劝丈夫董华不要惹是生非让老娘生气。董华也就不多说话,出去做买卖。
这天董华在家里煮肉,烧上锅,叫妻子韩氏过来看看锅里煮的东西,他出来买狗。
董华走到一个胡同,看见路北门前站着一个人,看起来三十几岁的年纪,像是生意人的打扮,那人对董华说道:“你是买狗是做卖狗肉去吗?”
董华说:“是,不错。”
那人说:“我本来不愿意养狗的,由于去年的时候家里不知道哪里跑来了一只野狗,轰它它也不走,晚上关门,就把那个狗关在院子里了。我半夜的时候听见狗叫,起来一看,原来是有贼拔了门,我把贼赶跑。就想着,这狗留下来也有用,所以就留下来养了。今年这个狗生了一个小狗,我害怕小狗乱跑,那大狗伤了孩子,我有心把它卖了,哪有恩养仇杀的道理,我也不要钱,你白拿了去吧。”
董华一听,心里想着有这样的好事情,真是顺便的事儿。于是就用了绳子把大狗给捆了起来,扛着小狗,谢了那人,就拉着狗回了家。到了家里,董华就把大狗搁在院子里就去屋子里拿了一把刀准备要杀狗,他把刀搁在院子里,到屋子里拿盆子出来,出门一看,刀没了。于是董华就问他妻子:“你拿了刀去了?”
韩氏回答:“没呀,我没见着刀呀。”
董华一找,却看见那个小狗把刀子衔在一边,藏在小狗自己身子底下,露出刀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