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菜色不错,依旧有鱼有肉有蛋,色香味俱全。
作为为民除猪的大功臣,夏颖莹被额外厚待,一个人就分了三斤五花肉,她切了一斤烧了一盘红烧肉,剩下的两斤放空间里屯着,打算过两天再弄个回锅肉、或者脆皮五花肉啥的。
陆旭冉吃的满嘴都是油,大半个脑袋都埋进了碗里,根本分不出嘴去聊天。
等吃饱喝足了,他摸着肚子打了个饱嗝,幸福满满地笑道:“要是每天能吃到这么多好的,就是让我一辈子呆在这不回城,我也心甘情愿了!”
叶裳瑞闻言有些无语,却也懒得去吐槽他的吃货属性了。
餐盘上还剩了几块红烧肉,另外还有一小半的鱼,半碗蒸蛋,锅里也还有大半碗的米饭。
陆旭冉犹豫了一下,有点不好意思地问道:“莹妹子,你之前不是说不喜欢吃隔夜的么?剩下的可以让我打包带走么?”
以为他要带回去分给知青点的人,夏颖莹很爽快地点了头,笑着道:“当然可以啊!以后要是我不小心煮多了,你可以提前用保温桶装点起来带走,不然让人家吃我们的剩菜,也挺不好意思的。”
没想到她会这么说,陆旭冉眼睛顿时一亮,看着她的眼神比往常都热切了许多,隐隐透着感动感激之意。
夏颖莹被他过于热忱的注视弄得有点好笑,起身去厨房拿了保温桶过来,帮他将桌上的剩饭剩菜都装了进去。
陆旭冉拎着还有余温的饭菜,丢下一句“我先走了,裳瑞你记得洗碗”,就匆匆跑出去了。
看着他迅速消失在门口的身影,夏颖莹不由摇头失笑。
虽然才搭伙了几天,但她对陆旭冉这人的性子已经摸了个七七八八,这人看着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但其实是个很细心的人,开朗外向,对朋友仗义真诚,是个值得深交的人。
傍晚刚过来时,她瞧他已经换上了干净的衣裳,明显就是洗过澡了,可一听到叶裳瑞在后院开垦菜地,立马屁颠屁颠地跑过去跟着一起干活了。
干得满身大汗也还是笑嘻嘻的,白洗了澡了也没半点不高兴。
果然人以群分,物以类聚,能和叶裳瑞处得好的,也是人品不错的人。
“旭冉哥人真好,吃个饭还惦记着知青点的朋友。”夏颖莹笑了笑,感慨道:“难怪他能跟村里的人相处的这么好,他在知青点的人缘肯定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