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子里一大团灰色的菌丝正在生长,已经有了巴掌大小,这是经过分离的致命白毒伞蘑菇菌分离出的纯菌种,其剧毒含量比致命白毒伞高四倍,纯菌种呈霉菌状态,干燥度很高,可在空气中挥发,就像蒲公英一样,由口鼻进入呼吸道渗入血液,直达心脏或大脑。
猿类实验结果是三十秒致死,按照身体比例,一个成年男性应该只需要一分钟,最重要的是,这种菌毒由于高致命,很难长时间停留,超过四个小时就会自行分解为人体有机物,无从查起。
说到这块真菌的来历,那只能说是巧合,温一本身对真菌科就有着超凡的理解,几个月前学校生物实验室成立了一个分子式生物医疗科研项目,温一收到了邀请,主要就是去帮忙培育真菌的,意外合成出了这朵真菌。
因为常年需要和这些剧毒真菌打交道,温一注射了多种真菌抗体,说免疫那是开玩笑,但这种真菌如果被他的身体吸收,是绝不可能致死的。
将真菌装进背包,温一拿起笔记本电脑,也装进了书包里。
当他第一天接触到暗网的时候,心中就已经种下了一颗种子,他知道自己总有一天都逃不过这工作,只是缺少一个理由,由母亲身上衍生出的理由是温一无论如何都拒绝不了的,即便是道德的枷锁也不行。
小主,
为此他可以干掉任何人,做出任何事。
七八月份的纽约温度很舒适,晚上基本上只有十七八度,感觉不到热,温一穿了一件黑色的卫衣,这件衣服他也是研究了很久,这是一件在纽约极其常见的卫衣。
穿的最多的就是帮派分子,尤其是臭名昭着的纽约三大帮派,瘸帮,血帮,穿的很多。
这也是一种身份的掩饰,具体能够起到多少作用温一不知道,这恐怕只有人家查起来的时候才能知道。
一切都是准备好的,温一觉得自己的心情越来越放松,就好像他本来就属于这一行一样。
温一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是一个中年白人大叔,看起来很老实,话也很少,一路上两人基本上没有任何的对话。
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温一就到了波士顿市区,车是停在凯悦酒店对面的,温一在一个热狗摊位上买了一份热狗,蹲在路边看了一会。
酒店门口的车流很大,人很多。
热狗吃完之后,温一拍了拍手,走进了一家服装店,店名叫蔻驰,好像是一家奢侈品店,里面有西装但是很贵。
“您好先生,需要西装吗?”
导购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白人少女,很漂亮,至少是很符合温一的审美的,有点像温一曾经看过的一个优优明星,好像是叫什么,丽娜.安德森。
“是的,我需要一套西装,哦,还有皮鞋。”
温一身上还有点钱,大部分都是奖学金,一共七千美元左右,如果是香奈儿,或者路易威登,可能不够,但是蔻驰,绝对够了,只要不选什么太奢侈的东西。
温一选了一套灰色的手工剪裁的西装,一双棕色的磨砂面皮鞋,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