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1章 南洋人的小日子(第一更,求订阅)

瞧着儿子认真的模样,虽然是会计师的戴明远并没有反驳他,而是点头说道:

“到时候,你可以先帮忙算一下。”

嘴上这么说着,他又拿起了另一封信,白色的信封上写着“古晋市地方法院”的字样,莫名其妙的信,让戴明远的眉头一扬,说道:

“法院寄信来干什么?”

说着,他就撕开了信封,信展开后,只是看了一眼,眉头就皱成了团,说道。

“真无聊,大家天天都这么忙,怎么可能有时间去干这个?”

说罢,就把信搁到了一旁,可戴浩泽却把信拿了起来,是陪审团专员办公室的传票,要求他于九月十九日到地区法院报到,去履行公民陪审团义务。

在南洋,做陪审员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职责。这已经是他今年,第三次收到陪审团传票了。

去当陪审员,有工作单位的人要提前与单位打好招呼,把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安排好。单位不可以任何理由阻止员工去履行陪审员义务,工资要照发。除此之,每人每天还有两块的辛苦费,钱由市税务局出。

听着父亲的话,戴浩泽的眉头皱成一团,认真的说道。

“爸爸,我认为你应该去补学公民课。”

他的话音刚落,一旁的大女儿戴紫烟也跟着说道。

“对,对,哥哥说的对,爸爸,做陪审员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职责。陪审团代表了公众的声音,有利于保护社会公正,维护法律的公信力,”

“它可以降低司法部门的权威,从而使司法过程更为公正。”

“避免法官一家独大,让法庭沦为法官的一言堂,从而最大程度的避免冤案!虽然不完美,但至少目前看起来很有效。”

“如果我们都不履行这个义务,不珍惜这一权利,那么,在将来我们遭受司法不公时,谁来保护我们呢?”

儿子和女儿的话,让戴明远一阵汗颜,其实,他抵触的不是陪审团,而是自己去当陪审员,肯定会影响到工作的。

虽然是会计师,但大学毕业的他对于法律也有一定的了解。

因为北婆罗洲和沙捞越是前英国殖民地,所以南洋自然也就沿用英美法系,而判例法和陪审团制度就是其核心。简而言之,英美法系的判罚结果主要由陪审团决定是否有罪,法官公布陪审团的结果,再依据法律在依据法律判处刑罚;大陆法系的判罚结果主要由法官说了算。

前者不一好,但后者,肯定是有更多的不足,最大的不足,就是只要收买法官一个人就行,就像戏文里说的那样“衙门口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什么“原告变被告,被告变原告”过程中的荒谬和不公,核心都是因为县衙是县太爷的一言堂,在大陆法系的法庭上……同样也是法官一个说了算。

在这种情况下,别说是收钱了,他的心情甚至个人好恶都会影响判决结果。

相比之上,陪审团更难被操纵。

无论怎么挑选,十二个陪审员,都是原被告双方律师,共同在五十个候选人依据原被告双方的利益从中挑选出来。

站在统计学的角度上来说,律师想要收买或者操纵十几个人的难度,远超过收买法官一个人。

而且,碰巧十三个人都是没良心的概率……虽然有可能,但大概率不可能。毕竟,十个人甚至可能会有二十个心思。这是人性。

作为陪审团,他们不一定需要懂得法律,只需要依据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生活经验和常识来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其实就是简单的是非观。所以,只要有基本的良知和是非观,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