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们早急得团团转,菲尔德没办法,战马没了,总不能骑着艾瑞雅跑回来吧?因此赶路花了不少时间。
有了艾瑞雅的加入,第一军的战力翻了一倍。
接下来时间,菲尔德没有去跪舔讨好艾瑞雅,反而是忙自己的事,勒索路过的所有村庄,顺便操练第一军,除了跑操和队列,其余时间就是单纯的长枪方阵。
更复杂的阵法做不到,能熟练摆出防御性长枪方阵,已经算是可战之兵。
第三天,菲尔德终于看到了第一支赶赴前线的军队,接着,第二支,第三支,越来越多的军队开赴前线。
沉闷的马蹄踏响声,驳杂的脚步声,就连土地都产生了微微的震颤。大大小小的贵族军队从天际线处涌入,就像一条条由人组成的奔腾江流。
“好,我们也出发!”菲尔德跨上战马,这匹备用马不如先前的好,但也可以用。
“是的,大人!”
卫兵们丢掉手里的鸡骨头,满足地打了个饱嗝,这些天勒索来的食物太多,众人过着天堂般的日子,对菲尔德更是感恩戴德。
“这是有多少贵族参加。”菲尔德惊叹不已。
路上看到的贵族军队,打着五花八门的家族旗帜,穿着不同的服饰,甚至连口音都不同。
当然,他们也有共同点,那就是骑士们都一副耀武扬威的样子,正规的士兵和卫兵则是拿着武器,一本正经赶路。至于农奴兵或者奴隶兵,只能苦哈哈地扛着一堆辎重,满脸痛苦地在路上蹒跚前进,还要不时挨鞭子或是被谩骂。
佣兵也有很多,他们拿着五花八门的装备,身上还背着“战利品”,佣兵往往纪律最差,几乎不会放过任何劫掠的机会。
菲尔德在晨风行省,只勒索,而不劫掠。一来高价值物品不多,靠勒索就能保证食物充足,二来,马上面临的顶头上司,就是晨风人!
这些佣兵,会成为第一波炮灰。
菲尔德早迫不及待了去前线了,他跟在其他贵族军队之后,缓缓前进。
“你好,菲尔德爵士,我听说过你的名字。”
一名穿着海蓝色服饰的青年,骑着白马凑了过来,他露出和善的笑容:“我叫洛朗,来自北风家族,很高兴见到你。”
没听过。
但菲尔德装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嗷~北风家族,我早就听说过你们的传奇故事。”
洛朗顿时喜笑颜开:“太好了,不愧是菲尔德爵士,你知道吗?整个晨风,都在传扬你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