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剧情的变化,再加上白玫瑰本身秉持着能苟就苟的原则,所以周成和林惜君俩人最近的情况她也没怎么了解,平时虽然说跟王招娣天天有来往,可王招娣不是一个爱说闲话的人,她也不问,所以具体什么情况她也不知道。
点点头李弘文没有再跟白玫瑰聊,转身回了家。
回家自己弄了点吃的,把空间里之前放的炖好的兔肉热一下给小白大黑吃了以后,李弘文把大门锁好,从空间里拿出一些纸扎的材料,开始忙了起来。
阴间的这家店在开业以后生意还不错,元宝基本上是他店里的主打,但是真正让这个店在槐树街火起来的,就是他专门定制的这些纸扎了。
这个纸扎的定制已经都排到了下半年了。
下面这些人真的是要什么的都有,不过定制最多的还是纸扎人。
不过李弘文对于纸扎也不是有求必应,他每天只做一个,剩下的时间他会用来练字学习。
这次去京城的时候,他就让徐婉晴的那些小弟们帮他把高考丛书的所有书都找到了,他买了不止一套,其中一套让这些人帮着寄给了部队里的王爱国。
他跟王爱国的信一直都没有断,听王爱国的意思,他今年年底有可能会再进一步。
不过李弘文觉得这个时代虽然对于学历还不太看重,但是未来一定需要,所以他在信里还是希望王爱国能够多读书,在高考来临的时候去考一考,不过现在王爱国已经在军队了,所以他给王爱国的建议是去考军校。
到时候升迁肯定会比一步一步往上走更快一些。
第二天李弘文没有去上工,而是早早的就骑着车离开了村子。
“ 呦,李知青,这是从哪儿弄来这么一条大狗啊?这看上去怎么跟狼有点像,是狼狗吗?”
李弘文带着狼王从村子外面回来的时候,村民们看到狼王都是一脸的惊讶,因为狼王确实比起其他狗来说像狼了,而且体格也大,不过看它吐舌头摇尾巴的样子,所有人都认为它就是一条狗,没有人会觉得它是一头狼,更不要说它是狼王了。
“对,它就是一头狼狗,原来我在京城的时候家里养的,这次不是回京城了吗?这家伙在我离开以后就整天不听话,所以这次回来我就给带回来了。”
“这是条好狗,知道念主!”